馬廉政改革淪口號╱排黑條款忽鬆忽緊 因人設事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林益世涉貪重創馬政府,國民黨火速對林祭出「開除黨籍」的最重處分。回顧國民黨「排黑條款」寬鬆不一的標準,以及中常委選風敗壞的「改革過程」,明顯呈現因人設事、改革只求名卻不求實的弔詭。

兩千年國民黨變成在野黨,為擺脫「黑金」形象,黨中央成立「改革委員會」,更在黨章明定,只要「一審判決有罪,即喪失黨內初選資格」。

○五年八月馬英九首度擔任黨主席,為凸顯「清廉改革」,決拉高提名標準,制定「國民黨公職人員提名辦法」,只要「遭起訴者」,一律不提名。

為馬參選放寬 選上再拉緊

不料,○七年二月,馬英九因台北市長特別費案遭檢方起訴,結果馬被起訴當天晚上,國民黨就召開臨時中常會,決議「國民黨公職人員提名辦法」牴觸黨章。

為替馬英九排除參選障礙,國民黨在○七年六月的全代會,除了正式提名馬為總統參選人,更進一步修黨章放寬為「三審有罪確定即喪失初選資格」,就是擔心馬特別費案若遭一審判決有罪會喪失參選資格。

○八年馬當選總統,排黑條款為馬一人量身訂做階段性任務結束,當年十一月,國民黨臨全會又把排黑條款改回「一審有罪停權,二審有罪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

至於中常委選風的改革,過程更是精彩。馬任黨主席期間,中常委選風早已不堪聞問,○九年七月,馬打破承諾回任並當選黨主席,八月遇到八八風災空前危機,黨中央特別將中常委選舉延後。只是,有意參選者早就四處請客吃飯,到處送禮,選舉順延,只是把吃飯、送禮的惡劣選風,從一輪變好幾輪。誇張行徑和災區的慘況形成極為強烈對比。

九月底,中央委員剛選完,傳聞仍不斷,甚至還爆發警察公然替中常委候選人向黨代表拜票,馬英九此刻才終於下令徹查。此時高舉改革大旗的馬英九有意讓中常委全部「重新改選」,無奈「於法無據」,馬又退到「重申查辦決心」。

接著,馬「力勸」剛當選的中常委主動請辭,終於成功推動改選,甚至改選前在無具體事證下突然「開鍘」十餘人,喪失參選資格,還有當事人跑到黨中央揚言自殺證明清白。

最後,中常委改選完成,黨內質疑還有「換票、配票」,黨中央卻急著宣布這是「歷來最乾淨選舉」,忙著樹立馬改革成功的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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