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孫志浩 簽字前還吵黃磊
  • 2010-07-13
  • 中時電子報
  • 林淑娟、王己由、實習記者王瑄琪╱綜合報導

 ▲孫志浩(左)昨和父母走出法院,對於簽字離婚收場不發一語。(羅永銘攝)

 ▲結束4年7個月的婚姻,賈靜雯情緒複雜。(羅永銘攝)

 賈靜雯和孫志浩4年7個月的婚姻,12日正式畫下句點!不過兩人簽下離婚協議前,仍在庭上激辯,音量大到守在法庭門外的記者清晰可聞,尤其是孫志浩說「黃磊」、「司機打開窗戶看見」、「房間」的咆哮聲,混雜著賈靜雯的激動反駁,令人傻眼。

 雙方都有意願 裁判離婚

 兩人月前分別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裁判離婚及爭取女兒監護權訴訟。孫志浩為反擊,還訴請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求賈靜雯支付2600萬元,及上海房屋產權,引發外界議論。

 承審法官昨再度不公開庭審,孫志浩因想帶梧桐妹到上海探視出生一個多月的小堂弟,庭訊中和目前暫時擁有女兒監護權的賈靜雯爭執。另外孫志浩一再提到黃磊,是報載賈靜雯和黃磊獨處一室、疑似發生不堪的事。法官見狀,立即調和,認為雙方都有意離婚,希望以和解方式收場,堅持進行裁判離婚。

 法官勸解 當庭各自退讓

 在法官再次勸解下,雙方表明不再對簿公堂、各自退讓。賈靜雯放棄上海一半房產所有權;孫志浩也放棄對賈靜雯財產的請求權,兩人當庭和解、兩願離婚,立刻生效;但對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仍不相讓,8月5日再開庭。。

 放棄索討財產 唯不讓女兒

 孫志浩委任律師張迺良指出,孫志浩原對賈靜雯財產上的請求,包括500萬欠款、聘金36萬及上百萬元的鑽石、珠寶,和請求剩餘財產,全部放棄,唯獨要爭取女兒監護權。出庭之前,孫爸爸就決定不堅持500萬的事。「其實兩邊都很疼女兒,所以在女兒面前盡量不表現出勢不兩立的樣子,讓女兒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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